一、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及開標時間均修改為:“2024年6月24日9時30分”,招標文件中涉及此時間的,均作相應修改。
二、本澄清(答疑)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,以本澄清(答疑)為準。